土地測繪資質有哪些,分別是什么?速求答案,謝謝
房產測繪資質主要考核房地產測繪公司的三項指標:人員規(guī)模、儀器設備、作業(yè)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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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個級別的房產測繪資質要求如下:
甲級房產測繪公司:
房產測繪及相關專業(yè)技術人員要求:人員規(guī)模至少60人(含注冊測繪師5人),其中高級8人、中級17人;
房產測繪儀器設備要求:
全球導航衛(wèi)星系統(tǒng)接收機(5mm+1×10D精度以上)6臺,全站儀5臺,手持測距儀20臺。
房產測繪作業(yè)限額:無限額限制。
乙級房產測繪公司:
房產測繪及相關專業(yè)技術人員要求:人員規(guī)模至少25人(含注冊測繪師2人),其中高級2人、中級8人;
房產測繪儀器設備要求:全球導航衛(wèi)星系統(tǒng)接收機(5mm+1×10D精度以上)3臺,全站儀3臺,手持測距儀至少12臺
房產測繪作業(yè)限額:規(guī)劃許可證載單棟建筑面積10萬m2以下;單個合同標的不超過建筑面積200萬m2。
丙級房產測繪公司:
房產測繪及相關專業(yè)技術人員要求:人員規(guī)模至少8人,其中中級3人;
房產測繪儀器設備要求:全球導航衛(wèi)星系統(tǒng)接收機(5mm+1×10D精度以上)2臺,全站儀2臺,手持測距儀至少6臺
房產測繪作業(yè)限額:規(guī)劃許可證載單棟建筑面積5萬m2以下;單個合同標的不超過建筑面積100萬m2。
丁級房產測繪公司:
房產測繪及相關專業(yè)技術人員要求:人員規(guī)模至少4人,其中中級1人;
房產測繪儀器設備要求:全站儀1臺,手持測距儀至少3臺
房產測繪作業(yè)限額:規(guī)劃許可證載單棟建筑面積2萬m2以下;單個合同標的不超過建筑面積50萬m2。
擴展知識:
房產測繪資質申請流程:
一般程序:
1.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單位向市測繪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應材料。
2.市測繪主管部門經審核后報省測繪主管部門批準。
房產測繪資質申請資料:
申請人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及其包含內容要求:
1.符合國家測繪局規(guī)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2.測繪資質申請材料一式三份,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
(1)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
(2)法定代表人和測繪負責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3)符合規(guī)定數(shù)量的專業(yè)
(7)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近期重大或較大測繪成果的證明文件(初次申請除外);
(8)單位住所證明;
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任文件、合同、、;
(4)當年單位在職專業(yè)技術人員名冊(包括編號、姓名、性別、民族、職稱、職務、學歷、畢業(yè)學校、專業(yè)、號碼、工作時間、備注等);
(5)符合規(guī)定數(shù)量的測繪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單位主要儀器設備統(tǒng)計表、儀器檢定證書、無檢定手段的主要測繪儀器設備購買的復印件);
(6)測繪生產、技術、質量、資料檔案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通過考核的證明文件;
參考資料:不動產測繪
本溪市城市房產管理條例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房產管理,維護房產市場秩序,保障房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房產行業(yè)健康發(fā)展,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市城市規(guī)劃區(qū)國有土地范圍內,房產占有、使用、交易、經營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市城市房產實施統(tǒng)一監(jiān)督管理。自治縣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房產管理工作。第二章 房屋權屬登記管理第四條 房屋所有權實行登記發(fā)證制度。市、自治縣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是我市房產權屬的登記機關。取得、 *** 、變更房屋產權和設定房產抵押權、典權,必須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房屋權屬證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涂改、偽造或非法印制房屋權屬證書。第五條 權利人(申請人)應當按照法定條件、程序和時限辦理房屋權屬總登記、初始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他項權利登記和注銷登記。登記機關對證件齊全的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辦結。第六條 權利人(申請人)按下列規(guī)定申請房屋權屬登記:
(一)權利人(申請人)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當使用其法定名稱,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請;
(二)權利人(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使用其身份證件上的姓名;
(三)權利人(申請人)委托 *** 人申請房屋權屬登記時, *** 人除向登記機關交驗 *** 人的有效證件外,還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權利人(申請人)經過公證的書面委托書;
(四)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五)房屋他項權利登記由權利人和他項權利人共同申請;
(六)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直管的公房由登記機關直接代為登記。第七條 權利人(申請人)申請房屋權屬登記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同時提交下列相關證明或者文件:
(一)房屋初始登記時,應當提交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交款收據(jù)或經辦銀行出具的收款證明;
(二)人防工程申請權屬登記應當出具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簽發(fā)的《人民防空工程產權登記通知單》;
(三)房屋所處的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時,應當自事實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登記并提交用地證明文件;
(四)依法拆除的房屋由拆遷人持《房屋拆遷許可證》和被拆除房屋權屬證書在房屋拆除后30日內申請注銷登記;
(五)房產贈與的,受贈人應當提交《贈與合同公證書》或《接受贈與公證書》;房產繼承的,遺產繼承人應當提交《遺產繼承公證書》。第八條 因房屋權利人下落不明不能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登記機關可依據(jù)人民法院裁決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代管房屋代管期滿,代管人可提請人民法院發(fā)出公告尋找權利人,公告期滿后無人提出所有權主張的,由登記機關按照人民法院的裁定予以登記。第九條 下列房屋由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直接代為登記并統(tǒng)一管理:
(一)由國家、省補助投資或地方財政投資建設的非住宅用房;
(二)住宅區(qū)內用配套費建造的非住宅用房;
(三)經人民法院判決產權歸國家所有的房屋;
(四)其他歸國家所有的房屋。第十條 屬于違章建筑、臨時建筑的,登記機關應當做出不予登記的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或者他項權利登記:
(一)所有權有爭議的;
(二)被依法限制或者查封的;
(三)被拆除或已經滅跡的;
(四)證件、資料不全又不能提交證明的;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記機關注銷房屋權屬證書:
(一)申報不實的;
(二)涂改房屋權屬證書的;
(三)房屋權利滅失,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房屋注銷登記的;
(四)因登記機關工作人員失誤造成登記不實的;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條 房屋權屬證書破損,經登記機關查驗需換領的,3日內予以換證。房屋權屬證書遺失的,權利人應當在登報聲明作廢后1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補發(fā),由登記機關作出補發(fā)公告后,經6個月無異議的予以補發(fā)。第十三條 房屋面積測繪必須由具有房屋測繪資質的測繪機構進行。房屋測繪機構出具的測繪成果經登記機關審核確認后納入房產檔案統(tǒng)一管理。
房產證辦理前的房屋測量是第三方還是房產公司
商品房的產權面積不是房產公司測量房屋測繪資質的機構,而是由城建局產權處的測量機構派專業(yè)人員實地測量。
測繪一定要交付相應的費用。
根據(jù)《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托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施測繪房屋測繪資質的機構,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用于房屋權屬登記。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協(xié)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xù)。
擴展資料:
房屋測量一般步驟
(1)基礎測量。首先,測繪人員利用測繪儀器,對測區(qū)布設房產平面控制點,進行平面控制測量。其次,測繪人員依據(jù)房產平面控制點,對測區(qū)內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進行測量,繪制1:500房地產總平面圖。
(2)外業(yè)項目測量。測繪人員依據(jù)房地產總平面圖和房屋竣工圖,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進行實地測量,分幢逐戶丈量記錄,調查房屋權界、共有部位,采集房屋內、外部各類邊長數(shù)據(jù)。房產測繪要求當事人現(xiàn)場配合,指認產權界限、共有面積。
(3)內業(yè)繪圖、測算面積。測繪人員依據(jù)外業(yè)測量采集的各類邊長數(shù)據(jù),利用計算機繪制房產平面圖,計算房屋建筑面積。房產測繪及房屋面積計算工作應當執(zhí)行國家標準《房產測量規(guī)范》和建設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面積分攤規(guī)則》。
(4)質量檢查驗收。測繪人員將測繪成果提交質量檢查部門,質檢部門依據(jù)有關技術規(guī)范,對測繪成果進行檢查驗收。
(5)出具測繪成果。房產測繪成果經檢查驗收質量合格的,轉交產權登記部門用于房屋產權登記。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產測繪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貴陽市房屋登記條例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規(guī)范房屋登記行為,維護房地產交易安全,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房屋登記,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房屋登記,是指房屋登記機構依法將房屋權利和其他應當記載的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的行為。第三條 房屋登記應當遵循自愿、便民、規(guī)范、高效的原則。
辦理房屋登記,房屋所有權和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權利主體應當一致。第四條 市人民 *** 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房屋登記管理工作,所屬房屋登記機構具體負責辦理市轄各區(qū)的房屋登記。
縣(市)人民 *** 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房屋登記工作,所屬房屋登記機構具體負責辦理本轄區(qū)內的房屋登記。第五條 房屋登記簿是房屋權利歸屬和內容的依據(jù)。市人民 *** 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全市統(tǒng)一的房屋登記簿。第二章 一般規(guī)定第六條 辦理房屋登記,應當按照申請、受理、審核、記載于登記簿和發(fā)證的程序進行。
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公布房屋登記的時限、程序、登記收費項目以及標準、所需材料等,設置導示服務標識。
房屋登記機構根據(jù)情況,可以采取即時辦理、集中受理、現(xiàn)場辦公和統(tǒng)一頒證等措施。第七條 房屋應當按照基本單元進行登記。
房屋基本單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獨立使用并且有明確、唯一編號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間。第八條 申請房屋登記,申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提交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屋權利來源證明等材料。
申請登記,應當提供材料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當提交能夠證明與原件效力一致的相應證據(jù)材料。申請人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房屋登記。第九條 申請房屋登記,應當由有關當事人共同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權利的;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權利的;
(三)因繼承、受遺贈取得房屋權利的;
(四)有本條例所列變更登記情形之一的;
(五)房屋滅失導致房屋所有權消滅的;
(六)權利人放棄房屋權利的;
(七)經婚姻登記機關登記協(xié)議離婚,協(xié)議約定房屋歸單方所有的;
(八)預售人未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與預購人共同申請預告登記,預購人申請預告登記的;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第十條 申請人可以就不同登記事項向房屋登記機構一并申請登記。符合登記條件的,登記機構可以一并受理登記。第十一條 申請房屋登記,申請人應當使用中文名稱或者姓名。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應當提供經公證或者認證的中文譯本。
委托 *** 人申請房屋登記的, *** 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境外申請人委托 *** 人申請房屋登記的,其授權委托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公證或者認證。第十二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其監(jiān)護人 *** 。
因處分未成年人房屋而申請登記的,監(jiān)護人應當提供為了未成年人利益的書面保證。第十三條 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查驗登記材料,根據(jù)不同登記申請事項詢問申請人。詢問記錄應當經申請人簽字確認,并且歸檔保存。第十四條 申請人提交的登記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機構應當予以受理,并且出具收件收據(jù)。收件收據(jù)應當列出申請人提交的登記材料明細,并且由申請人簽字確認。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登記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機構不予受理,并且書面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房屋登記機構依據(jù)本條例規(guī)定要求申請人提交其他必要材料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明確其必要性、具體內容以及形式要件。第十五條 用于申請登記的房屋測繪報告和分層分戶平面圖,由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或者房屋權利人委托具有房產測繪資質的機構,依照國家測量規(guī)范進行實地測量后形成,并且經房屋登記機構確認。
房屋分層分戶平面圖應當準確反映房屋的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和公攤系數(shù)等房屋狀況。
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房屋登記機構不得指定測繪機構。
那些部門有權測繪商品房的面積
有權測量商品房面積的根據(jù)不同情況和時間,有以下單位進行測量:
1,晚于破土動工時間,可委托省或國家認定的房產測繪成果鑒定機構鑒定、開發(fā)商賣給業(yè)主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fā)商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時間開始計算。
2.其重新測量和鑒定費用由原測繪單位負擔、各地歸口管理的單位不盡相同;超出誤差允許范圍的,其鑒定費用由委托人負擔,房產測繪成果在《房產測量規(guī)范》房產面積三級精度允許誤差范圍內的。經鑒定,有以下單位可以進行測量:1,房地局測繪大隊2,勘測院所3,屬的房產測量所4,測繪局5,國土資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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